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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 ----东北第一家保税物流中心

  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于2008年12月26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 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批准设立,2009年9月16日顺利通过四部委联合验收,并正式封关运作,是东北地区第一家保税物流中心,同时也 是国内唯一一家座落于港区内的保税物流中心。中心位于营口港港区内,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距离码头仅600米,具有通关便利、 物流周转快捷、成本最低等突出特点,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将极大的发挥出港口国际物流的集聚及辐射效应。

  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的正式封关运作,极大的满足进出口贸易、深加工结转、国际中转贸易企业 对保税物流的高层次需求,为东北地区进出口加工贸易提供配套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腹地加工贸易升级,加快腹地 工业化转型速度;对进一步带动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海关总署吕韦红副司长与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何庆良共同为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揭牌

  中心一期开发建设了海关查验库、集装箱拆装箱库、通用库、钢材库、简单加工及分拨配送库, 并为集装箱、散杂货堆存及作业提供充足的场地。中心采用智能卡口系统、海关辅助查验平台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地磅数据采集 系统及中心管理系统等先进的信息系统,实现与海关联网,保证中心24小时货物的顺畅通行。同时中心将采取“一站式”的综合物 流服务,保证中心内入驻企业业务的有效开展。在此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诚挚欢迎各位有识之士入驻中心,开展保税仓储、国际物 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等业务,愿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开创辉煌美好的明天。

政策优势
分送集报:即"分批送货集中报关"。对于多批量、高频次出 入中心货物,可先分批将货物转入、转出保税物流中心,暂不报关。在规定期限内,集中报关。
出口退税:从境内中心外进入中心内的货物视为出口,海 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放手续和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进口保税:境外进入中心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加工增值服务:可进行包装、组装、分拣、喷码、贴标签 等物流增值服务,不征增值税。
税收政策:保税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仓 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关税、进口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
外汇管理便利: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监管办法》,作 为境外付汇人,灵活付汇。

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正式运营

  2009年11月3日,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迎来鞍钢国贸首批货物,标志着中心正式运营。
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自9月16日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四部委联合验收以来,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开发、市场推介和 招商引资工作。经过积极沟通和争取,目前已有三家企业与我港保税物流中心签订了仓库及堆场租赁协议并已入驻中心开展保税仓 储物流业务,包括营口港船货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华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和营口顺蓬贸易有限公司。为使入驻企业尽快有 效开展业务,中心积极与海关协调沟通,协助入驻企业在短期内完成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和海关申请材料的上报及审批工作,使入 驻企业具备了正式开展业务的各项相关资质。大连海关和鲅鱼圈海关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特事特办,加快审批进程,在很短的时 间内完成了中心关区代码的审批及关员操作卡的业务授权等工作,同时专程派人对海关辅助查验平台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为使入驻 企业人员能够尽快熟悉业务及操作流程并有效开展工作,海关关员还针对辅助查验平台的调试、使用及维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业 务培训并给予悉心指导,使中心在短时间内具备了投入运营的各项条件。

  此次鞍钢国贸入中心的首批货物为3400吨热轧卷板。目前对中心有需求并已经落实的货源共计100,000 吨。至此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已全面具备正式封关运作的条件,中心业务可以有效顺利开展。

保税物流中心联系方式
对外联络部:0417-6269845
保税业务部:0417-6268752 0417-6265097
传真:0417-6265237
操 作 部:0417-6264043
邮箱:bswl@ykport.com.cn
网址:www.ykport.com.cn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港区保税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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