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海船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辽海船员〔2009〕45号
各相关单位:
2008年4月,交通运输部将“推行海船船员业务网上申报”作为加快船员队伍十大措施之一向社会公布。按照部海事局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海船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已在我辖区调试、安装完成。为了使各单位船员业务申办人员尽快使用该系统进行相关业务的申报工作,山东中创公司将在辽宁辖区开展该系统网上申报业务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3月11日至13日,为期3天。
二、培训地点
辽宁海事局办公楼5楼(船员考试中心)。
三、承办单位: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人员
以下单位的船员业务申办员:
1.辽宁辖区船员培训机构;
2.已经申请注册甲级和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自愿参加);
3.已经申请办理船员注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及换证业务的航运公司(自愿参加)。
五、培训费用
中创公司向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800元(包含教师人力成本、教材及办公用品),参加培训人员住宿、交通、餐费自理。
六、请各单位于3月9日17:00时前将《报名回执单》(见附件)传真至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联系人:于新林
电话:0411-82624418
传真:0411-82624418
附件:
报名回执单.doc
辽宁海事局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