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한국어   日本語      返回导航页
     
您现在的位置:辽宁电子口岸>> 政务公开>> 公告通知>>正文内容

关于报关师职业资格认证有关事宜的声明

   近日,中国报关协会发现社会上有打着各种旗号的机构借《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颁布之机,以“报关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名义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为保障广大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切身利益,海关总署办公厅授权中国报关协会声明如下: 

   一、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报关员职业资格考试和发证工作为海关总署行政许可项目。海关总署是报关员的行政管理机构。 

   二、《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报关协会受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委托组织制订的,并已于2007年12月7日对外颁布。《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所称高级报关师、报关师和助理报关师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认证事宜由中国报关协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三、未经海关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任何单位或机构无权开展报关员职业资格认定。社会其他机构和单位的所谓“国际注册关务师”、“国际注册通关师”等认证和颁发的认证证书与《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报关员国家职业资格无关。 

   特此声明。 

中国报关协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7
辽宁电子口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810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