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和优秀报关员评比活动”公告
“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和优秀报关员评比活动”
公 告
为加强报关行业的诚信建设,促进一批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增强报关员的职业自豪感和队伍凝聚力,中国报关协会经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决定从今年“五一劳动节”起举办“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和优秀报关员评比活动”(以下简称“双优评比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
“双优评比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国报关行业中开展“百日创优”活动,把受金融危机影响业务量大幅下降的困境,转化为报关队伍练内功、强素质的机遇;第二阶段:8月11日至11月15日,逐级推荐、评选复核、公示甄别,最终产生“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和“全国优秀报关员”;第三阶段:表彰展示阶段。年底适当时机,召开表彰大会并在我会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评比结果展示其风采。
一、原则、范围
“双优评比活动”不向参评企业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双优评比活动”以评优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进行评选。凡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单位(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中正式在编的注册报关员,符合参评条件者,均可被推荐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参评条件
1.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在海关无走私行为、无涉税涉证违规记录及在税务、工商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2. 2007年1月1日前已在海关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权提供代理报关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报关企业。仅有管理职能没有实际报关行为的集团公司不参评;
3.在“百日创优”阶段,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平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平均值;
4.在2008年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平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平均值。
5.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且无挂靠、无分包。
(二)“全国优秀报关员”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无走私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
3.在“百日创优”阶段,承担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报关员人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2%(含2%);
4.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连续从事报关业务;
5.2008年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的报关员人均删退改单率;
欢迎广大报关企业和注册报关员积极参与创优、评优活动,共同努力提高报关行业的整体素质。有意参与“双优评比活动”的报关企业和注册报关员,可登陆“中国报关协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全国优秀报关企业”参评表》或《“全国优秀报关员”参评表》,并于2009年8月25日前报送当地报关协会。
中国报关协会网站:www.chinacba.org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但秀红:010-65194820,danxiuhong@customs.gov.cn
韩志涛:010-65194568,ccbahzt@hotmail.com
传真:010-65212588。
附件1
“全国优秀报关企业”评比标准
“双优评比活动”主要评选:诚信服务好,遵纪守法好,企业效益好,报关质量好的企业为“优秀报关企业”。
一、参评条件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在海关无走私行为、无涉税涉证违规记录及在税务、工商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 2007年1月1日前已在海关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权提供代理报关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报关企业。仅有管理职能没有实际报关行为的集团公司不参评;
(三)在“百日创优”阶段,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平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平均值;
(四)在2008年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平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平均值。
(五)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且无挂靠、无分包。
二、评比标准
满足参评条件企业,各协会可按下列1-12条款量化得分。满足1-8条中一条,每条加10分;满足9-12条中一条,每条加5分,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满分100分。
(一)“百日创优”活动中报关单量为本关区前十名;
(二)“百日创优”活动中报关删退改单率为本关区低的前十名;
(三)2008年报关单量为本关区前十名;
(四)2008年报关删退改单率为本关区低的前十名;
(五)是海关实施A类管理类别以上的企业;
(六)实施报关复核制度;
(七)是“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单位”;
(八)参加报关协会、履行规定义务、积极参与活动;
(九)在首届“全国报关企业诚信服务百优评比活动”中获得“百优报关企业”称号;
(十)按照相关规定保存相关报关单证并使用计算机管理报关业务;
(十一)获得服务对象表扬或无服务对象投诉的;
(十二)使用规范统一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以上标准的具体含义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得分计算
将每个自愿参评且符合条件者的量评得分相加,计算该报关企业的评比总分,并以直属海关关区为单位进行降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入选为该地区推荐报关企业。
各协会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审,组委会在复核的过程中,如发现参评报关企业参评资格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所报送地方协会。
附件2
“全国优秀报关员”评比标准
“双优评比活动”主要评选:诚信服务好,遵纪守法好,报关业绩好,报关质量好的报关员为“优秀报关员”。
一、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无走私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
(三)在“百日创优”阶段,承担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报关员人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2%(含2%);
(四)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连续从事报关业务;
(五)2008年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的报关员人均删退改单率;
二、评比标准
满足参评条件的报关员按下列条款量化得分。满足1-8条中一条,每条加10分;满足9-12条中一条,每条加5分。满分为100分。
(一)“百日创优”活动中报关单量为本关区前十名;
(二)“百日创优”活动中删退改单率为本关区低的前十名;
(三)2008年未被海关因报关差错记满30分;
(四)2008年承担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报关员人均报关单量;
(五)在企业内担负报关复核工作;
(六)获得全国预归类业务培训班结业证书;
(七)参与过中国报关协会或地方报关协会组织的报关职业教材编写或担任过培训教师;
(八)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连续5年从业或连续3年服务于一个企业的注册报关员;
(九)有过与报关业务相关的理论著述或积极向全国性媒体投稿且被刊用;
(十)在当地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如工、青、妇先进或技术能手);
(十一)获得地方报关协会奖励;
(十二)所在企业为“百优报关企业”的。
若满足5-12条者,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标准的具体含义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得分计算
将每名自愿参评且符合条件者的量评得分相加,计算该报关员的评比总分,并以直属海关关区为单位进行降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入选为该地区推荐人选。
各协会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审,组委会在复核的过程中,如发现参评报关员参评资格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所报送地方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