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质检总局提醒出口欧盟的企业、贸易商,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相关决议详见欧委会官方网站:eur-lex.europa.eu。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