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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办“辽宁、黑龙江片区第五期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航运公司:

为推进安全管理规则的深入实施,对各企业体系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应辽宁、黑龙江片区航运公司的要求,我局计划于2009年3月底举办“第五期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培训对象为各公司拟从事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工作的人员。

2、各公司选送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请各公司优先推荐具有航海资历的岸基管理人员或现任船长、轮机长、大副等职务的船舶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因各公司培训需求较大,请在申请表中列出推荐培训顺序。

3、各公司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后应填写《航运公司内审员培训班报名及培训需求表》(见附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3月16日1100前报送辽宁海事局审核办。

联系人:刘岩

联系方式:0411-82626737;0411-82625820(传真)

邮件:sms@lnmsa.gov.cn

4、培训人员确定后,将正式通知各公司人员参培。

二、  培训内容:

1、交通部和部海事局关于航运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

的规定和最新要求;

2、ISM/NSM规则条款的理解;

3、ISO 标准与ISM/NSM规则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如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4、公司岸上及船舶的内审程序和方法;

5、《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和《航运公

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程序》

三、其他事宜

1、培训人员每人拟交纳培训费用(教材费+讲课费+场地费+午餐+其他费用)600元左右(依据报名人数确定,多退少补);因涉及教材订购和费用预算,正式通知下发后,无论培训人员是否参培,公司均需交纳培训费用。

2、外地培训人员可安排授课酒店住宿(120元/标准间.天),如需安排住宿请在《航运公司内审员培训班报名及培训需求表》备注栏中标明。

3、培训时间拟定为4天,培训地点为大连市内,请各公司在综合考虑费用及人员调配的基础上报名。

 

附件:航运公司内审员培训班报名及培训需求表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航运公司内审员培训班报名及培训需求表

 

公司名称

推荐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需要了解和学习的内容及有关的疑难问题

 

备注

是否需安排授课酒店住宿及房间数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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